不平则鸣
(bù píng zé míng) |
解释:鸣:发出声音,指有所抒发或表示。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。 |
出处:唐·韩愈《送孟东野序》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。” |
示例:“~”,看看现时的情况,难怪学生们厉声疾呼——革命、救国。 ★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二十七章 |
近义词:不平之鸣、鸣冤叫屈 |
反义词:忍气吞声、心平气和、称心如意 |
歇后语:好人喊冤 |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分句;用于遇到不平的事时 |
英文:Where there is injustice,there will be an outcry |
日文:不虥平な取り扱(あつか)いを受ければ默(だま)っていられない |
法文:l'injustice fait pousser la plainte,soulever un tollé |
德文: |
俄文:Где недовóльство,тут и рóпот |
成语故事:唐朝时期,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孟东野熟读经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岁才做溧阳县蔚,因而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。韩愈十分同情,并在孟赴任时写《送孟东野序》赠别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,草木之无声,风挠之鸣;水之无声,风荡之鸣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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